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系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国内国外两个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不断发展壮大,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坚持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深化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积极参与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坚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进一步建设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海外侨胞权益,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对外斗争中,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坚持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坚持加大涉外法学教育力度,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国法学家走出去,积极推荐更多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到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国际仲裁机构任职,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形成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规则体系,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争夺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主导权的较量十分激烈。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不仅事关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而且事关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不仅事关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而且事关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全球治理格局取决于国际力量对比,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源于国际力量对比变化。现在,国际力量对比继续朝着于我有利的方向发展,必须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使关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张转化为各方共识,形成一致行动,做全球治理变革进程的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坚持加强能力建设和战略投入,加强对全球治理的理论研究,高度重视全球治理方面的人才培养,提高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着力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坚持完善全球经济治理规则,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
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离不开理念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60多年前,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从顺应历史潮流、增进人类福祉出发,提出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已被多次写入联合国文件,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产生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成为中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方向的鲜明旗帜。坚持推动全球治理理念创新发展,积极发掘中华文化中积极的处世之道和治理理念同当今时代的共鸣点,继续丰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继续向国际社会阐释我们关于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理念,坚持要合作而不要对抗,要双赢、多赢、共赢而不要单赢,不断寻求最大公约数、扩大合作面,引导各方形成共识,加强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带一路”建设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建设,连续两年向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中国法治国际论坛致信,强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需要法治进行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中国法学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致信的精神,积极促进相关法律制度发展和完善,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深化对共建“一带一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领域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等工作,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使法治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为建设开放型经济、促进世界经济复苏提供法治支持,为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更加有力地应对全球性挑战贡献智慧和力量。要按照党中央要求,精心办好中国法治国际论坛,更好发挥中国法治国际论坛重要平台作用,更好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中国法学会要服务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对我国法域外适用、“长臂管辖”反制理论和实践等加强研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我国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维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健全国际法学科体系,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跨领域、善于破解实践难题的一流涉外法治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