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怎样推进的问题,科学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从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必须坚持立法先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必须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必须优化立法职权配置,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必须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既要广泛发扬民主,又要敢于在矛盾焦点问题上“切一刀”。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必须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反映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关切期待,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必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理顺执法体制,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必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以规范的程序、科学的决策维护重大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资质,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必须坚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重点,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必须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坚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必须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中国法学会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继续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讲活动,促进全社会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的形成。加快推进法学会融媒体建设,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央主流媒体和《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中国法律年鉴》等宣传工作重要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传播力和引导力。